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12问)介绍
日期:2013-10-15来源:TOP招考网作者:TOP招考网访问次数:

1.什么是公务员考试录用?机关哪些职位应通过考试录用补充人员?

  公务员考试录用,是指机关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办法选拔公务员的制度。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都要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2.什么是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

  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可以简要概括为“凡进必考”,即凡是进入公务员队伍就要通过考试,该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推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面旗帜。它所体现的精神实质,既是制度设计的目标,也是制度实施的原则。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对于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和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从1994年至2004年,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制定考试录用的法规和政策文件24个,形成了公务员管理环节中体系最完善、操作性最强的单项法规体系。《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新的考试录用配套法规。

  另外,不仅仅在录用程序上严格遵守“凡进必考”制度,在公务员的晋升和提拔上也有相应的考试制度。“凡进必考”和“凡晋必考”逐渐结合,公务员考试录用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减少考试录用运行成本,遏制用人腐败提供了有力保障。

3.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从考试科目来说,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确定通知,除了对一些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大部分不要求专业科目考试。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例如,北京、上海、广东考的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江苏省今年的考试共分三类,A类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三科;B类和C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除此之外,各省市的招警考试还会增加一门《公安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

  因此,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考生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地进行复习。

  从考试时间来说,从2002年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时间已经基本固定: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周末。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时间差异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时间会有一些变动,一些省份一年还有春、秋季两次考试。另外,各个省市无论从考试时间和命题趋势上都越来越相似,联考趋势也越来越明显。

  除了省级考试,各个城市也会有一些零散的考试。考生应密切关注各类新闻媒体有关招录公务员的信息。不过,目前全国各省市公务员录用工作的趋势是逐步实现全省统一考试,各个地市或单位不单独组织考试。

  此外,政府还会组织一些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的考试,有些部门还会单独招考。

4.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由谁来组织?

  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分别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是省级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者经其授权的设区的市级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5.公务员考试录用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公开是指各类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特殊职位除外;平等是指公民报考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平等;竞争择优是指通过有效竞争的方式对考生的政治、业务素质进行考察,最终选择其中的优秀人员。

6.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都包括哪些单位?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包括中央党群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主要包括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

  另外,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也被列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序列。

  一、中央党群机关

  (一)*****中央机关,主要包括:

  (1)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

  (2)中央办公厅

  (3)中央组织部

  (4)中央宣传部

  (5)中央统战部

  (6)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7)中央政法委

  (8)中央政研室

  (9)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

  (11)中央台办

  (12)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

  (13)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4)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15)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16)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

  (二)全国人大机关

  (三)政协全国委员会机关

  (四)最高人民法院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

  (六)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中央机关,主要包括:

  (1)民革中央

  (2)民建中央

  (3)民进中央

  (4)农工党中央

  (5)致公党中央

  (6)九三学社中央

  (7)台盟中央

  (8)民盟中央

  (9)全国工商联

  (七)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主要包括:

  (1)中华全国总工会

  (2)申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4)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5)中国作家协会

  (6)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7)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8)中国法学会

  (9)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10)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11)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1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1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1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15)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16)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17)黄埔军校同学会

  (18)欧美同学会

  (19)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20)中华职业教育社

  (21)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八)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包括:

  (1)中央党校

  (2)中央编译局

  (3)中国外文局

  (4)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5)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6)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7)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8)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9)中央党史研究室

  (10)中央文献研究室

  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一)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1、国务院办公厅

  2、国务院组成部门

  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郡、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3、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国务院直属机构

  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5、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

  6、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7、国务院议事机构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

  (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

  1、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上海办事处、浙江办事处、深圳办事处

  2、公安部出入境边防检查系统

  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汕头、海口、深圳、珠海、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3、司法部系统

  司法部燕城监狱

  4、财政部财政监察系统

  财政部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5、交通运输部系统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部长江航运公安局、海事局系统(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长江、广东、广西、海南、深圳海事局)

  6、审计署驻各地特派办

  审计署京津冀、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兰州、深圳特派员办事处

  7、海关系统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满洲里、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黄埔、深圳、拱北、汕头、海口、湛江、江门、南宁、成都、重庆、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海关,海关总署驻天津、上海特派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8、国家税务局系统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国家税务局

  9、中国民航安监系统

  中国民用航空局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新疆管理局

  10、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总队

  1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系统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珠海、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2、国家海洋局系统

  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

  13、测绘地理信息局系统

  黑龙江、四川、陕西、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1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15、国家邮政局系统

  16、国土资源部直属系统

  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沈阳局、上海局、南京局、济南局、武汉局、广州局、成都局、西安局

  17、铁道部铁路公安局系统

  北京、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哈尔滨、上海、南昌、济南、郑州、武汉、广州、南宁、成都、昆明、青藏、西安、兰州、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三)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监管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贵州省、新疆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

  (2)国家行政学院

  (3)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

  (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5)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6)中国地震局及其省级地震局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地震局

  (7)中国工程院机关

  (8)中国气象局及其市级以上垂直管理机构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气象局

  (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深圳监管局

  (1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深圳监管局

  (1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监管局

  (12)中华供销合作总社机关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务院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1)安监总局调度中心

  (2)安监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3)安监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4)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

  (5)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

  (6)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

  (7)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

  (8)财政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

  (9)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

  (10)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局)

  (11)工商总局商标注册中心(商标局)

  (12)公安部办公厅档案局

  (13)公安部国际友谊促进会

  (14)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

  (15)公安部网络侦察技术研发中心

  (16)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17)公安部信息通信中心

  (18)国防科工委三线调整协调中心

  (19)国管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国家粮食局军粮供应服务中心

  (21)国家林业局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

  (22)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23)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24)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

  (25)国家林业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

  (26)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中心

  (27)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派驻内蒙古、长春、黑龙江、大兴安岭、合肥、福州、武汉、海口、成都、贵阳、云南、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的14个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

  (28)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29)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

  (30)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

  (31)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32)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

  (33)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34)国家外专局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中心

  (35)国信办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

  (36)诲关总署全国海关电子通关中心

  (37)海关总署全国海关教育培训中心

  (38)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39)海洋局海监总队

  (40)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

  (41)环保总局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42)环保总局环境监理机构(包括: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华东、华南、西北、西南和东北5个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以及上海、广东、四川、北方、东北、西北6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43)建设部稽查办公室

  (44)交通部珠江航务管理局

  (45)科技部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46)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47)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

  (48)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49)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50)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51)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52)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

  (53)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

  (5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

  (5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5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57)水利部7个流域机构各级机关

  水利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水利委员会、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58)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局)

  (59)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

  (60)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

  (61)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各级直属调查队

  国家统计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总队

  (62)统计局普查中心

  (63)外交部档案馆

  (64)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65)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66)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67)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机关

  (68)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69)质检总局中国纤维检验局

  (70)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71)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72)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73)中国人民银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7.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包括哪些单位?

  省级机关包括省级党委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

  省级直属机构包括工商、地税、质检等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构。

8.什么是公务员“四级联考”?

  公务员“四级联考”是我国各省(区、市)组织公务员考录工作采用的一种方式,指在全省(区、市)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将省、市、县、乡四个层级的公务员招考纳人统一管理,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录用计划、统一确定考试时间、统一命制考试试题、统一组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统一进行审批等。

9.“四级联考”由谁组织?

  “四级联考”由各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的一些工作(如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由各省级机关和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10.公务员考试录用都包含哪些程序和环节?  公务员考试录用包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或备案几个环节。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环节进行调整。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11.什么是特殊职位?

  特殊职位包括:一是根据职位特点不宜公开招考的,如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职位。二是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如小语种外语高级翻译职位,由于掌握这类专业知识的人数很少,补充这类公务员,采取一般招考办法难以形成竞争。

12.特殊职位公务员的考试录用有什么特殊规定?

  对于特殊职位,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在一定范围内,直接通过组织推荐、严格考察的方式确定考试人选,然后采取有限竞争的方式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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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部分 国家公务员考试结构化面试(4问)

第二十一部分 国家公务员考试无领导小组讨论(3问)

第二十二部分 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常见问题指导(21问)

第二十三部分 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 (12问)

第二十四部分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21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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