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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人事中心关于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4-01-03来源:作者:访问次数: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25号),现就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注册测绘师《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三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分别为68分、65分、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