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精品课程的通知(国开资源〔2013〕1号)
日期:2013-05-24来源:作者:访问次数:

各省级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开放大学课程建设,提升课程品质及教学资源质量,同时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建设要求,继续探索教学资源共建和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国家开放大学会同全国电大教学资源协作会,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精品课程评选活动。现将此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省级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申报课程为国家开放大学各专业选修课程(非统设课程)和承担建设的国家开放大学共享专业中的课程及共享课程。

      2.申报课程须连续开设三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使用;课程学时数不少于30学时,每年至少开课一次,每次选修学生不少于100人。

      3.课程组长、主编、主讲的条件与要求:

      (1)课程组长原则上由本校教师担任,课程组长、主编、主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本科课程主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课程组长、主编、主讲具有本课程相同学科的学术背景;

      (3)课程组长应是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的主要设计者和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者等;

      (4)课程组长负责组织课程资源的及时更新和应用等。

      4.申报课程应在学校教学平台上运行,并提供能够反映该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的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网络课件(能够支持学生网上自主学习的多媒体教学内容)、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且为学生提供远程教学支持服务。

      5.已被评为广播电视大学精品课程的课程,不再参加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精品课程的申报。

      6.申报的课程要不断完善课程的教学模式,强化教学过程和学习支持服务以及质量保障;及时更新和维护网上教学内容,保证网站畅通。

      7.强调基于新媒体、新技术设计开发的教学资源申报,如可在PAD、手机等移动学习终端运行的数字教材。

      二、申报限额

      各省级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申报参加初审的课程原则上不超过5门。

      三、申报程序

      1.国家开放大学会同全国电大教学资源协作会成立国家开放大学精品课程评审委员会,负责申报课程的初审工作。评委会下设申报工作组,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申报工作组设在国家开放大学教学资源管理处。

      2.各单位负责本校精品课程的遴选与申报工作。申报单位须确定1名联系人,负责申报工作的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联系人个人信息表请于6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申报工作组。
未报送联系人个人信息表的视为申报无效。

      3.申报单位从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登录“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据实填写“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和“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

      4.申报单位将上报信息录入后通过互联网申报。同时,生成文字版申报材料,以公文形式报国家开放大学教学资源管理处(一份)。

      首次登陆“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使用的密码为申报学校联系人身份证后4位。

      5.申报网址:http://202.205.160.30/jpkc2013。

      四、其他

      1.申报工作的相关内容(“国家开放大学精品课程遴选指标”、“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联系人信息表”、“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可到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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