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需求的结构性变化,提高四川省自学考试工作的社会效益,加大自考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和考核,减轻基层办考的组考难度,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四川省招考委决定自2013年起,将四川省自学考试统考次数由每年考4次调整为每年考3次,暂停每年7月自考的统考工作。调整后的自考统一考试分别在每年1、4、10月进行。
另外,鉴于中英合作的商务管理(基础科段)、金融管理(基础科段),以及商务管理(本科段)、金融管理(本科段)四个专业的专业课程全国考办仅在1月、7月安排开考,为保障考生权益,上述四个专业2012年1月的考试结束后,不再接收新考生报名,2012年7月、2013年1月、2014年1月再组织三次考试,2014年1月考试结束后,停止以上四个专业的考试工作。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毕业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相近专业,课程代码与之相同的考试合格课程,可免考手续。
同时四川省招考委要求各市州招考委、各高等学校要做好本次调整的宣传工作和相关助学的准备工作,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解释、处理,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确保自学考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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